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示 其他通知公示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兴安盟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的公告(第二批)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兴安盟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的公告(第二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体检与考察结果,现将部分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们反映,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兴安盟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二批)

监督举报电话: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82-8266520

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