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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路桥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关于同意聘用李佩淇同志为台州市路桥区文化馆工作人员的通知

台州市路桥区文化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同意聘用李佩淇同志为台州市路桥区文化馆工作人员。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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