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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统计局拟补录县级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报县人民政府、南宁市统计局同意,决定补录何如旺同志为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补录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隆安县统计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9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隆安县统计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1日—2024年9月2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广场路8号行政中心党政综合楼五楼B504室

邮政编码:532799

监督电话:0771—6522134

附件:隆安县统计局拟补录县级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名单

隆安县统计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隆安县统计局拟补录县级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名单.doc

附件隆安县统计局拟补录县级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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