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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晋安区农业农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经管财会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经管财会相关专业,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

4.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1)受过刑事处罚的;(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5)身体有重大疾病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聘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电话联系。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

4.招聘方式:统一面试。

三、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聘用,由我单位与福州市晋才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再由福州市晋才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工资标准参照《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用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榕晋委办〔2015〕67号)执行。

报名电话:0591-83640450。

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1:30,15: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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