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乡2024年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根据我乡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察后择优录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专职消防队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退役军人),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2.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防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具备《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乡党委、政府管理和分配。

3.本乡户籍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男青年均可报名,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优先。

4.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25%、-2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视力不低于5.0,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同等条件下,持有B1、B2、A1、A2驾驶证者(消防车辆驾驶员需要),退役军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录用。

6.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7.参加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能兼职其它岗位或业务。

8.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调查的;

(3)身体有重大疾病或先天性疾病的;

(4)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5)经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四、工作任务

专职消防员参照履行现役消防部队官兵工作职能,24小时驻队执勤,承担辖区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和其它抢救人员生命财产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分配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五、薪酬待遇及管理

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在合同中议定。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4年2月19日~2月24日。

地点:龙井乡党政办公室或专职消防队。

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15597910689(汪胜)

座机号码:7970119

(二)报名资料提交

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石阡县龙井乡人民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免冠红底1寸彩照2张;

2.《龙井乡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治审查表》(附件2)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有驾驶特长者提供驾驶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三) 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应聘者应当一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查。经龙井乡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领导小组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通知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现场体能体检等。凡招聘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即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均予以解除。

(四)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序等额递补。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百分制,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20%。

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2月25日08:30—10:30

笔试时间:2024年2月25日10:30—11:00

笔试、面试地点:龙井乡政府一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2024年2月25日14:00—17:00

体能测试地点:龙井中学操场

体能测试方式:采用长跑3000米进行测试,第1名记100分,第2名记95分,第3名记90分,第4名记85分,以一个名次记5分的差距依次递减。

八、体检与考察
体能测试、面试总分的前5名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事业单位招考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名额,从后面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由乡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察。

九、聘用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乡招骋领导小组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招骋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再确定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人员,合同期一年一签,期满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能胜任这项工作的,解除合同关系。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查备案。

十、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龙井乡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