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10月选聘教辅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辅工作人员30名,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成都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以理工为主,以地质、石油、资源科学、核技术、环境科学为优势,以土木、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信息科学、管理科学为特色,经管文法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现有成都和宜宾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23亩。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5个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

具体校情请登录学校主页(http://www.cdut.edu.cn)查阅。

二、选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选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10月选聘教辅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选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和学位证所载学历和学位,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选聘岗位、名额与待遇

本次选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外聘用岗位,选聘名额为30名,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个人档案转入学校管理,首聘期3年,年薪不低于人民币7.2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

四、报名与网上缴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

2024年10月16日9:00至2024年10月18日18:00。

2.网上缴费

2024年10月16日9:00至2024年10月18日24:00。

3.准考证打印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6日。

4.笔试时间

202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hr.cdut.edu.cn,下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三)报名程序

1.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本次选聘我校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理工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复核和学校审定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选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10月选聘教辅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个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等应聘资料,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如因报考者个人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PNG、JPEG,大小不超过5.0M。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电话028-84078792。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笔试缴费

网络报名后,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在本公告规定时限缴纳笔试考务费、填写订单号并上传截图。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本次笔试共缴费50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打印《报考信息表》

按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和笔试缴费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成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岗位调整

选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下同)与选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理工大学调减该岗位选聘名额或取消该选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4年10月21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dut.edu.cn,下同)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选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由成都理工大学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限登录成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此次选聘工作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的选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科,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该岗位参加考试所有人员(不含缺考考生)的平均分×90%,低于此分数的考生不能进入此次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2.笔试范围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公文格式与公文处理、保密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重大时事政治等内容。不指定参考教材。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定于2024年10月2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和排名于2024年10月28日18:00前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10月29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为:查分申请+报考者姓名+准考证号)至邮箱hr@cdut.edu.cn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4年10月30日18:00前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此次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

成都理工大学根据本公告选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选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理工大学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10月30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登录成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须在本公告报名首日(即2024年10月16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并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使用)。

(5)具有4年及以上(满48个月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应提供单位社保缴纳证明1份。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报名首日(即2024年10月16日)。

(6)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原件1份。

其中(1)至(4)项为必备材料,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第(5)项,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第(6)项。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名额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成都理工大学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我校人事处制发面试通知书,并安排心理测试(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不计入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若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面试主要考核与选聘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心理调适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内容。

6.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选聘名额,按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成都理工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理工大学组织,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复检与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选聘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面试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选聘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成都理工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若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成都理工大学审定后,确认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都理工大学报到,签订劳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学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此次选聘工作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成都理工大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选聘工作人员的辅导培训班或讲座,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4078792(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4077934(成都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纪律检查室)

附件: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10月选聘教辅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成都理工大学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10月选聘教辅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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