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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拟聘用人员(第十二批)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2024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拟聘用刘美霞等两位同志(名单见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揭府规〔2020〕3号)及《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正式聘用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

公示期间,若对以上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

附件:2024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拟聘用人员名单(第十二批)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2024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拟聘用人员名单(第十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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