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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外事战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适应黑河市对外开放步伐,提升全市对外开放工作质效,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黑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属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黑河市外国公民服务中心、黑河市外事船务服务中心、黑河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黑河市外国公民服务中心,公益一类,负责处理黑河市外国公民维权求助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涉及外国公民的刑事民事案件等。黑河市外事船务服务中心,公益一类,负责承担外事办所属船舶的安全使用、维修和养护工作等。黑河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俄友好协会),公益一类,负责通过民间交往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我市外事工作,研究拟定本市民间外交、公共外交工作计划,发展同俄罗斯联邦及世界各国人民友谊。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黑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含),即1988年10月16日至200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3年10月16日(含)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1978年10月16日(含)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在取得符合报考条件最低学历前学习经历时间重叠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特殊规定除外;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七)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河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录信息—事业单位招录(网址:http://www.heihe.gov.cn/hhs/zdgknr/zfxxgk.shtml?tab=zdgknr)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2024年黑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hhrmzfwsb.zhaopin.com),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5日8:00至11月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2024年10月25日8:00至2024年11月2日12: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11月1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1月1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每科45元,共两科。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5日9:00至11月2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按规定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1月5日前关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栏,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11月6日17: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黑河市。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黑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

打印准考证时间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栏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三)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包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

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10月15日(含),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人员须进行现场材料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栏面向社会公布。

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

地点:黑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11楼1118室(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0号)

联系电话:0456-8253511、0456-8224291

需提供材料:

(1)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须提供退役证书和入伍前所在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公益性岗位所在地市县两级就业部门盖章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样表见附件2)、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截止时间不能超过三年)、养老保险“个人实缴信息表”纸质版(社保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后2位,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栏公布。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30% + 专业知识×7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黑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并设置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否则岗位计划予以取消。

(2)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按照所考岗位另行通知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证明材料。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

④报考船员岗位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内河二类轮机长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栏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根据岗位需求,翻译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口译、听力等)、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船员岗位面试采取实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和船舶专业技能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栏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三龄两历、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进行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缺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黑河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栏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缴费)咨询电话:0451-85954802

政策咨询电话:0456-8253511,0456-8224291

监督举报电话:0456-6107027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六、本公告由黑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黑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黑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2024年黑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街道(乡镇)_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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