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招考公告 其他招考公告

2024年度上海大学上海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专技岗(事业编)招聘公告

一、机构简介

上海大学上海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下称“研究院”)是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大学共同建设、实体运行的校级研究机构。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服务新时代国家和上海市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城市更新领域高水平人才培养、科学技术研究、设计实践及影响力传播工作。

二、招聘学科及研究方向

研究院依托上海大学优势学科特色,于2023年经教育部备案,创立了全国首个“城市更新”交叉学科博士点,致力于构建以“人民城市”为理论内核的城市更新上海学派。

研究院下设城市科学与工程中心(上海城市科学与工程实验室)、城市艺术与文化中心、城市更新社会治理中心、城市更新政策与投融资中心,筹建城市体检与更新实践中心。研究院还在联合国人居署(UN-HABITAT)支持下建立《城市更新》期刊编辑部、共建上海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全球领导力培训中心,与联合国总部训练研究所(UNITAR)共建城市更新全球智库。热忱期待有识之士加入,共同实现学术理想和人生价值。

2024年度,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涵盖的学科背景,主要包括:城市艺术、城市文化、大模型与城市科学、城市安全韧性、数字城市治理、城市社会学、城市生态学、城市产业经济学、城市更新政策和投融资等。

三、专业技术岗位

全球招聘: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招聘人数:5人

招聘岗位:

城市艺术与文化中心执行主任/副主任1人、城市更新与社会治理中心执行主任/副主任1人、城市更新政策与投融资中心执行主任/副主任1人、城市科学与工程中心(上海城市科学与工程实验室)主任助理1人、《城市更新》期刊编辑部主任助理1人。

岗位职责:

中心执行主任应发挥学术方向带头人作用,聘为研究员。中心副主任应在中心学术发挥科研实践骨干作用,聘为副研究员。在城市更新相关领域有重要理论建树,或具有重大实践项目操作经验者优先。

实验室、编辑部主任助理协助所在部门负责人开展科研管理工作,聘为助理研究员。具有优秀中英文科研成果、重大科研项目及重点实验室平台申报工作经历者优先。

任职条件

1研究员

申请人应活跃在城市更新相关领域科研、实践第一线,达到世界一流大学(学科)、研究机构(智库)教授或相当于教授(正高级)水平。原则上理工类学科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社科(艺术)类不超过50周岁。

申请人取得国际国内同行认可的学术成就,在设计实践领域表现优秀并取得重要奖项,具有很高的学术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在所在研究机构(智库)起到重要作用者,不受学历学位等限制,理工类可放宽年龄至50周岁,社科(艺术)类可放宽至55周岁。

支持政策

(1) 提供事业编制;

(2) 按照上海大学岗位绩效管理规定发放薪酬;

(3) 提供必需的办公和科研用房,并在团队建设、国家级和上海市人才项目申请、重大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

2副研究员

申请人应活跃在城市更新相关领域科研、实践第一线,在研究方面已取得具有原创性和重要性的研究成果和良好发展潜力,在学术和实践领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应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理工类学科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社科(艺术)类不超过45周岁。

支持政策

(1) 提供事业编制;

(2) 按照上海大学岗位绩效管理规定发放薪酬;

(3) 提供必需的办公和科研用房,并在团队建设、国家级和上海市人才项目申请、重大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

3助理研究员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学术能力,较强的创新活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支持政策

(1) 提供事业编制;

(2) 按照上海大学岗位绩效管理规定发放薪酬;

(3) 提供必需的办公和科研用房,并在国家级和上海市人才项目申请、重大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申报材料

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并命名,发至研究院邮箱shcsgxyjy@oa.shu.edu.cn。我们会在收到邮件后,及时联系申报人,并协助后续申报流程。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

校外人员需提交材料

(1)填写《申请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任现职以来综合情况表》。

说明:校外人员从低一级别申请研究员和副研究员岗位(即副高申报研究员、中级申报副研究员),成果按任现职以来且近五年计算。校外人员为同级别申请研究员和副研究员岗位的,任现职长于五年的,按照近五年计算;任现职不足五年的,按照低一级别任职以来且近五年计算。校外人员申报助理研究员岗位的,成果按博士以来计算。

(2)个人简历,请注明联系手机号及微信号便于沟通。

(3)申报所填写的论文(仅提供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的)、著作、专报、教材的证明材料。

对于SCI、SSCI、A&HCI论文可前往上大图书馆或校外相关机构开具检索证明,无法开具检索证明的需提供论文的DOI号。

(4)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奖等证书材料。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电话:021-56981251

邮箱:shcsgxyjy@oa.shu.edu.cn

五、声明

岗位招聘要求具体以上海大学人事处招聘页面发布信息为准。https://jobs.shu.edu.cn/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