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庄河市人民法院、庄河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诉前特邀调解员。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岗位及名额庄河市人民法院补充选聘诉前特邀调解员4名。工作地点在庄河市人民法院(含派出人民法庭),由法院统一调配确定。二、工作职责对法院委托和委派调解的各类纠纷开展诉前和诉中调解工作、制作调解笔录、整理调解档案、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录入调解信息、协助完成其他交办的临时任务。三、选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调解事业;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3.具备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和电脑,能够主动学习使用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平台;4. 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二)以下人员可适当放宽政策并优先聘用:1.中共党员;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行政干警、纪检监察干部或有法律工作经历的;4.具有乡镇(办事处)、村(居)等调解工作经历的社区工作者、优秀村干部;5.具有教育工作、妇女儿童工作、仲裁等基层工作经历的;6.具有计算机软件工程师、国家心理咨询师、会计师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的;7.熟悉金融知识,有金融纠纷调处经验的;8.具有建筑行业、保险理赔行业从业经历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近三年内受过严重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5.被开除公职的。四、报名要求(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2日(二)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诉前特邀调解员报名表》,所有证件可随报名表以图片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审查时将对所有原件进行核对。(三)报名单位联系方式庄河市人民法院联系人及方式:姜敏 0411-89179021 报名邮箱:zhfy_zzc@163.com(四)审查考核庄河市人民法院和庄河市司法局共同组织书面审查和面试考核。五、聘用说明庄河市人民法院将择优选聘诉前特邀调解员,实行两年一聘用,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聘;不能满足所在法院工作需要的,可随时解聘。在聘用期间每月调解结案满4件,经审核通过,可领取基础补贴1000元,在此基础上,根据难易程度区分档次,每调解结案一件领取100元、150元、200元不等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根据调解纠纷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情况合理调整确定。附:
诉前特邀调解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