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对外交流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一、岗位职责 策划并落实校级外事和重要出访活动; 统筹并拓展学校与分管区域内的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团体的合作项目,并负责相关项目的谈判、协议的拟订与管理、项目运转情况的跟踪管理; 负责校级双边合作平台运行及管理; 指导学部院系高质量完成外事活动,并为学科发展提供相关信息; 支持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战略规划,收集分管区域内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趋势信息,整理学校相关合作进展; 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国际交流事业,有高校或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 不限国籍,具备精湛的英语水平,有中英文双语工作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文案写作能力; 身心健康,具备优秀的执行力,具有开拓精神和抗压能力; 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不超过35岁,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校内其他单位应聘人员须到校时间满2年。 三、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校内人员调动的按照原聘用方式聘用;校外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制聘用(缴纳五险一金),不解决北京户口,薪酬待遇面议。 四、选拔方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五、应聘材料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工作人员应聘信息表》(见附件); 个人简历(附1寸免冠证件照); 相关资历证书扫描件; 应聘者认为可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文件。 请将以上所有材料形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称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最高学历+学校名称。 有意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oiec@bn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不必递交纸质材料。11月初将电话通知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面试,未通过初审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