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举办全国大中城市巡回招聘广西站暨 2024年文旅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组织招聘小组参加公开招聘24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即 1988 年 11月9日至2006年11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9日至2006年11月9日期间出生)。
具体岗位年龄要求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参加全国大中城市巡回招聘广西站暨2024年文旅人才交流大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及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年龄、专业等资格条件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11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即对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9日(星期六)报名时间9:00-15:00,桂林国际会展中心5、6号展厅外广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粘贴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2025年应届毕业生填写《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份。
4.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和其他相关报名材料均在招聘现场提供,考生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报名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5.考生只能选择1个招聘单位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名。
(三)面试
1.面试通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当天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考官
现场面试考官应达5人以上,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本县考官库选派。
4.面试成绩
面试题本由第三方提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人数,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规定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社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2025届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向自治县人社部门申请体检。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自愿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取消或减少本次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名单在河池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部门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符合《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办发〔2018〕1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激励政策情形的,可享受相关激励待遇。
原则上,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827637。
附件:1.岗位计划表.xls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5.环办发〔2018〕1号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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