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民政局机关聘用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渝北区民政局机关工作的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对外公布如下:

一、应聘岗位和名额

岗位一:行政审批科(社会组织科)综合服务岗1名;

岗位二:社会事务科综合服务岗1名。

二、应聘条件

1. 岗位一:中共党员,岗位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3.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 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与人沟通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工作态度端正,落实能力强,安心聘任岗位工作;

6. 年龄35岁以下(1989年11月4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方式: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前台(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

联系人:晏老师 67826419

报名要求: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材料,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符合条件者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笔试。

3.综合能力测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卷面分值100分。计划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可正常测试,达不到1:3则相应递减招聘名额,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面试:面试人员按照计划招聘名额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方式待通知。

4.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与计划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复查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空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政审考察。在考察时进行资格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录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试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统一管理;并由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渝北区民政局工作。试用期间月工资18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800元左右。单位提供工作餐,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享受带薪年休假,产假、陪护假、婚假、丧假等假日,保险按规定办理。

附件:渝北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应聘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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