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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聘任第三届宁波市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示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号)、《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的通知》(甬府法〔2015〕81号)和《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的通知》(镇政办发〔2016〕60号)等有关规定,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拟聘任沈东红等13人为第三届宁波市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书面向镇海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反映。

联系电话:0574-89287433,孙老师。

附件:拟聘任第三届宁波市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镇海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6日

拟聘任第三届宁波市镇海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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