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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西安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西安市人事考试网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安排

(一)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注:请各应聘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

(二)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4号楼416室。

(三)资格复审递补截至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三)12:00前。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材料要求: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凡隐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计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

(二)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四)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有关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考试安排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询问。

联系电话:029—86787456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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