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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关于聘用覃永钊等14名三支一扶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平南县委员会办公室 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通〔2018〕105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平南县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平人社通〔2024〕81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三支一扶)进行考核招聘,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用编、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经审核,同意聘用覃永钊等14名三支一扶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招聘时明确岗位等级的,按照明确的岗位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认定;未明确岗位等级的,根据本人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进行初次岗位认定。

附件:2024年平南县考核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三支一扶)聘用人员名单

2024年11月6日

附件:2024年平南县考核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三支一扶)聘用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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