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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2024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方案》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陈璐等9名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1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月14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3号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邮政编码:530022

监督电话: 0771-5309029

附件: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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