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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河口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入闱人员进行体检的通知

根据《2024年河口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公告》的规定,现将2024年河口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11月12日进行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于当天上午7:40前在河口区人社局集合(河口区海宁路287号),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以备检查核对身份。

2.体检费用400元/人,微信支付。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告知带队人员、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河口区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体检不合格且在复检后仍不合格,将按照考试成绩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8.主动弃权考生请于11月11日17点前告知口区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以免影响他人递补和避免考试资源浪费。体检当天弃权的考生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咨询电话:0546-3661080

河口区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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