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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财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关系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公开招考中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具有扎实的财务基础知识;熟悉相关财务软件的操作。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三、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 报名 → 资格审查 → 面试 → 体检 → 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非工作日除外)。

现场报名地点: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号703室)。

网上报名邮箱:fcgzcy@163.com。

应聘者需填写《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准备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通知

报名结束后,我们将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选取不超过5名应聘者于2024年11月22日前发出考试通知。未获通知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与体检

考试形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验。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们将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四、薪酬待遇

按本院聘用人员待遇面议。

五、其他说明

1. 应聘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联系人:李程程;联系电话:0770-3232116 。

感谢您对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关注与支持!期待您的加入!

附件: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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