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药学校是长寿区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市级重点中职学校、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重庆市中职“双优”单位。现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学校安稳科干事。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4.具有消防员执业证书的优先。5.有安全岗位工作经历的优先。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4.若隐瞒病史,且前期通过各项考核并入职,后期经调查有心理类疾病者,经协商将解除劳动合同。5.其他不适宜从事学校工作的情形。四、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22日。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于2024年11月22日将求职简历发送到邮箱472158717@qq.com,学校收到简历后将于2024年11月23日-11月24日期间统一通知面试。五、面试须知时间及地点应聘者收到学校通知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无犯罪证明、消防员执业证书、从事安全岗位工作证明等原件于2024年11月25日早上9时到学校指定面试点参加面试。六、聘用及待遇1.聘用人员收入由基本工资、科室干事津贴、工作考核奖等组成,综合月收入在4000左右。2.学校提供一日三餐,依法缴纳养老、失业保险、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加入学校工会,成为工会会员,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待遇。享受国家法定假、节日和带薪寒暑假。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合同期为一年,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再确定是否续聘。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59466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