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急需,由乐安县监察委员会、乐安县公安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作主要职责留置看护人员日常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负责管理,县监委开展留置工作时抽调留置看护人员看护。二、报考条件1、基本条件:限男性,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高在1.70米以上(退伍军人放宽至1.68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在4.8(0.6)以上,无散光。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3、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记录,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4、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招聘方式采取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简易方式择优聘用。四、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待遇:工资大约 3500元,单位按规定比例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其本人缴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对招聘的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五、工作要求留置看护人员的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倍受社会的关注,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乐安县公安局拥有对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解释权。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凡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17日下午五点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退伍证等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蓝底彩色2寸照片3张,到乐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报名。联系人:王警官 13870436066乐安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