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示 其他通知公示

冀州区商务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证件审核的公告

为做好冀州区商务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证件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件审核的时间及地点

证件审核时间:11月21日上午9:00至11:30,请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本人或委托亲友,以送达的方式将资料报送到冀州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地址:冀州区和平西路126号),参加证件审核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报送资料的有关要求

(一)考生根据所报送的资料,将证件资料的原件按次序整齐规整排列,复印件(A4纸复印)一份按次序整齐规整排列并装订,上述原件、复印件一份分别装入两个包装相同、质地结实的资料袋内。

(二)关于证件原件的退还:证件审核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当场退回考生证件资料的原件。

(三)报送内容:

考生本人填写《冀州区商务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证件审核登记表》一份,此表由本人手工填写,电脑打印或其他人代写的无效。填写完整后,贴上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并在签字处按上手印带至证件审核地点。

如果考生委托亲友报送资料,亲友需持考生本人手写的委托书及亲友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提供符合报考要求的证件资料,所有证件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属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学信网关于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三、注意事项

在资格审核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一)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填报不实等情况的,即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出现未能通过证件审核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报送的证件资料要求同上。

四、面试相关事项

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2024年11月22日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下午

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附件:1.冀州区商务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

衡水市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