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永昌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永昌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考试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公布及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详见附件)。
二、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若考生和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报到地点,证件不全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准与外界联络,禁止亲友陪同;考生不得佩戴金银首饰,所携带的手机等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漏个人姓名或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数额按医院标准收取,须增检项目的费用,另行收取。
5.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6.体检表由工作人员传递、保管,考生不得擅自翻阅。
7.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合理饮食,避免剧烈运动,做好个人卫生,禁止饮酒。体检前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8.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不得佩戴隐形眼镜。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体检时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9.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经永昌县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专班核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联系电话:0935-7521857(永昌县司法局)
0935-7521551(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35-7582008(永昌县纪委监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永昌县司法局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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