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赣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是由赣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共同发起,经江西省民政厅登记、由江西省教育厅主管的慈善基金会。主要业务是资助我市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大、中、小学生,贫困、病残特殊青少年,推动社会各界关爱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资助赣州关爱事业开展的项目,开展相关公益活动等。
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可靠,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需求
岗位一:项目主管1名
(一)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2.能够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3.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功底;4.同等条件下,具有项目管理或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5.合作意识强,热爱公益,工作认真负责。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关爱项目的审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2.负责相关文秘事务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二:财务人员1名
(一)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经济类专业毕业,或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龄40岁周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2.从事财务工作3周年以上;3.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4.严守职业道德和财会工作纪律;5.热爱公益,工作认真细致,合作意识强。
(二)岗位职责
1.兼顾赣州市关工委机关和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财务工作;
2.负责相关文秘事务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薪资福利待遇
按照赣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合同制聘用人员标准确定工资待遇,基本工资3000元以上,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其他待遇面谈。工作时间参照机关,周末双休,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假。招考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
2.报名方式:线上填写附件《赣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荣誉证书、其他材料等扫描件,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gzsggw163@163.com。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完成报名人员于2024年12月17日下午14:30——17:30到赣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会议室(市青少年活动中心8楼)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一并提交核验。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相关资料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采取开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关心下一代工作相关知识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人际交往、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重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重的60%,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对象。政审合格的,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安排。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空出的名额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拟聘用的考生,在赣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关系。
(六)其他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负责解释。
六、联系、咨询方式
赣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0797-8296482
赣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0797-8083129
赣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赣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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