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鹰潭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7月30日对城区东湖、南湖等水体进行检测,鹰潭市中心城区暂无黑臭水体,现对检测结果公示如下:
附: 鹰潭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监测.pdf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或异议的,请联系市环保督察整改办电话:0701-6231719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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