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招考公告 其他招考公告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四期警务辅助人员(指公安机关依法招聘和管理,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640.png640.png


↑识别以上二维码获取表格

二、工作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岗位具有经常性外出执勤,且需参与通宵值夜班、24小时不间断轮岗、周末班轮值、单位驻勤等特点,具体工作内容须服从工作单位安排。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11月26日至2006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4.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其中,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将予以解聘;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6.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要报考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7.本人或主要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下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8.主要亲属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或者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9.从泉州市公安机关的辅警岗位离职不满一年的(自离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10.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者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11.本人或主要亲属取得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12.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

四、福利待遇

新聘用的辅警与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福利待遇由分局统一保障。具体工资根据学历、工作岗位、工作绩效等差别有所不同,除依法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外,转正后全年实发工资平均每月约4000元至5000元,年度考核合格辅警发放约6000元年终奖金,年度考核优秀辅警额外发放配套奖金。工资待遇将随着经济增长、工作年限增加、学历提升等逐步提高。享受每年健康体检及意外医疗保险,同时可申请加入工会享受工会福利,并配发统一制式服装、装备。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依次有现场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报名资格复核、政审、递补、体检和公示等环节,上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本次招聘工作预计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在“丰泽警方”微信公众号,考生须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30止。2.报名地点: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732号)。3.咨询电话:0595-28808688、0595-22577861(限工作日期间8:00-12:00、14:30-17:30)。4.报名方式:下载《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后,先用电子表格填写再用A4纸单页打印、签名,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初审。


640 (7).jpg


↑识别以上二维码获取表格

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还须携带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明,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须提供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须提供相关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注意:工作人员将现场初审并当场告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二)体能测试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能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能够适应剧烈活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1.测试项目和标准

640 (6).jpg

1993年11月26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93年11月25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2.测试规则(1)纵跳摸高组测方法:裁判员、监督员、成绩记录员若干名。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3次均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成绩仅为“合格”或“不合格”两项。动作要求:受测试者赤脚或穿袜,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受测者屈膝半蹲,双臂后摆,随后双脚蹬地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双臂向前上方快速摆动,举起一侧优势手触摸合格高度的目标物,触摸到相应高度者视为合格。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起跳时双腿有移动或有垫步动作;手指甲超过指尖0.3厘米;戴手套等其他物品;穿鞋进行测试。(2)男子1000米跑组测方法:发令员、计时员、弯道检查员、监督员、成绩记录员若干名。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1次。计时员看到发令信号计时开始,当受测试者躯干越过终点线时停表。计时员准确计时,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保留小数位,小数位非“0”时则进1。动作要求:受测试者统一采用站立式起跑姿势,在起跑线外听到或看到发令信号时开始起跑,跑完相应距离越过终点线后视为完成测试。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出发时抢跑;出发时脚踩线;途中跑时超越或踩踏最内侧跑道线。(三)笔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组织,随机抽题考试,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间45分钟,卷面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考题为主来源于生活常识、时事政治理论、党史、法律法规等范畴。考生可参考《学习资料(2024年度第四期)》(附件3)进行学习。



640 (5).jpg


↑识别以上二维码获取学习资料

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加5分,但不重复加分。(四)面试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以面谈的形式组织,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五)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长跑成绩排列;若长跑成绩也相同,加试一次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六)报名资格复核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报名资格复核环节的人选。报名资格复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1.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在高中(中专)毕业证书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学籍档案保管单位名称,并签字确认,方便我局后续通过查档核实学历真实性。3.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所获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4.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栏所列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栏无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5.考生若是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须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七)政审报名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政审。政审为主审核考生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八)递补各环节因弃权或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同步进行递补工作,政审环节结束后,不再递补。(九)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岗位文身视为不合格。(十)公示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六、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中,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并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若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或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列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考生进入公示环节后,因个人原因弃权的,列入考生诚信档案,自弃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辅警招聘考试。3.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及体检表,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4.“丰泽警方”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务必确保通信畅通。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咨询电话:0595-28808688、0595-22577861(限工作日期间8:00-12:00、14:30-17:30)。5.本公告由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

2024年11月25日

请自行扫码查看附件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