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人社服务大厅引领员1名,承担引领大厅办事群众办理业务,接受一般性咨询解答等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用人社服务大厅引领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和团队协作能力强。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性障碍和其他生理缺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反应灵敏,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服从安排、吃苦耐劳。
(4)具备本公告招用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2)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用程序
本次公开招用工作,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招用公告并具体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公示、审核确认和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本人报名,不能他人代替)。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实训大楼3楼)。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用表(学信网查询后打印);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招用条件、程序、方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附件2)。在招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招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测试
1.组织测试:本次公开招聘测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责任感与进取心和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处理问题、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及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
2.测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通知发布报名微信群和电话通知到个人)
本次招用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招用资格。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和招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公示
考核测试、体检合格者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确定为拟招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招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招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签订合同
本次公开招用人员与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对拟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试用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空额,不再递补。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由用工单位确定是否续用。
四、薪资待遇
招用人员由用工单位统一调度安排,招用期内薪酬由用工单位按相关规定确定。用工单位按政策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出,单位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对招用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用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咨询电话: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 0817-8376228(李老师),监督电话:0817-8221862。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附件:1.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用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用引领员报名表 (点击此处跳转官方查看附件)
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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