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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2024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面谈)通知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 2024 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和程序,现将本次招聘我单位开考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附件《广州医科大学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详细通知已发送至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邮箱。请按邮件规定时间回复通知邮件是否参加,逾时不回复视为放弃应聘本次招聘的岗位。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面谈)安排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面试前需接受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将对该类人员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分为面谈及实操考核两个环节,先进行面谈环节,再进行实操考核环节。本通知特指面试的面谈环节。

(一)时间、地点

1.时间

(1)资格复审:12月4日14:00

(2)面试(面谈环节):12月4日15:00

2.地点

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10号楼1311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邮件具体通知整理所需材料。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谈)。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一经提交报名信息,即表示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面谈)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面谈)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面谈)规定签到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确定面试(面谈)顺序,对证件携带不齐的或未能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谈)。

2.面谈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领取。若应聘人员现场无法签领的,经应聘人员同意,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信息手段送达。

3.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成绩为70分及以上的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入实操考核环节。入围实操考核人员放弃考核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应聘人员面谈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

4.进入面试(实操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老师、李老师  020-83205191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医科大学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广州医科大学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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