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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清远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方案》,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1月29日(周五)14:30至17:00;

2024年12月2日(周一)上午9:00至12:00、14:30至17:00。

二、资格复审人选

1.岗位代码202401

张冼明、胡意、柳玉洋、潘予洋。

2.岗位代码202402

梁志明、张颂阳、罗伟方、江伟桐、魏泽葵。

三、资格复审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静福路德晟商务大厦504室

四、资格复审资料

1.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高等教育各学历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网查询下载);

6.工作经历相关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流水记录。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及《清远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进行。入围资格复审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提供资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因入围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被取消或因自愿放弃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从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选。

4.请入围资格复审人选保持通讯畅通,收到关于本次招聘的信息务必及时回复。未能进入资格复审但名次靠前的应聘人员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需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视为本人放弃递补资格。

5.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63-3385101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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