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山县民兵训练基地需要和有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专职民兵教练员2人。负责机关内部公文撰写,筹划、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和民兵训练以及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国防教育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工作专员2人。负责机关内部公文撰写,协助开展党建业务、政治教育、宣传报道和征兵政治考核等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国防事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甘于奉献、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男生优先)。
3.熟练掌握机关公文写作。
4.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软件,具备公文写作、组织指挥、教育管理、教学组训等能力。
(二)不符合报名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的。
2.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监察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不能通过政治考核的。
4.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5.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结果、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邮箱:ljp19127766655@163.com,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日。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证件、经历、资质、专业、奖励等材料进行审查。
(三)体格检查。参照基干民兵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员体检。
四、工作地点
灵山县人民武装部。
五、聘用签约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灵山县人民武装部按照程序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录用后发现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放工资(不缴“五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一)薪资待遇。基本工资3200元,单位交五险1200元左右,个人交五险400元左右,到手工资2800元左右,绩效工资300-900元每季度,每季度考核发放一次,两年调整一次工资,试用期1个月,合同2年。
(二)食宿及服装。统一安排住宿、伙食;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配发服装。
(三)休息时间。周末正常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假期。
七、面试
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按照自我介绍、临机回答提问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政治立场、国防观念、理论素养、语言表达、写作能力等。
八、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政治考核、了解被考察人选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任职资质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人员。
十、体检
考察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本人自费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中心出具体检结论。
十一、有关事项
(一)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灵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招聘过程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机构和用书。咨询电话:0777-6209506,监督电话:0777-6209500。
灵山县人民武装部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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