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上海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
二、应聘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气象事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2025 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博士后新出站人员及按国家规定的二年择业期内的人员,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学位要求须持有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并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毕业报到时须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
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各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气象局2025 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安排
1.网上报名
请有意申报相关岗位的人员如实填写个人简历电子版(附件2,填
写后转换为PDF 格式且小于2M)、应聘信息统计表(附件3)(附件2、
附件3 请不要压缩),并于12 月11 日前发送到smsrsc@163.com 电子
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两个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分别统一编写为“岗
位序号-用人单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个人简历请务必按照
本公告所附模板填写。
请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投递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材料如未按照规定要求和格式填写,将视为投递无效。
2.资格审查
我局以发送至smsrsc@163.com 邮箱的应聘报名材料为依据,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考试、考察和体检
考试选拔为“笔试+面试”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 分,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为准。
(2)面试
笔试成绩在60 分以上可进入面试。根据笔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5 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低于该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某岗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应聘人员在面试开始前24 小时内放弃,不再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为准。
考生在面试前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3)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得出总成绩。在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进入考察和体检的应聘人员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可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一般不再另行通知。
(4)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中国气象局网站、中国气象人才网、上海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
(5)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上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审批,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6)其他
公开招聘不收取费用。
咨询电话:021-54891009
电子邮箱:smsrsc@163.com
上海市气象局官网:http://sh.cma.gov.cn/
上海市气象局
2024 年12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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