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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检院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3〕14号)和《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组织对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中级博士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5日-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000号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1号楼320室

可乘坐300路、303路、305路、306路、311路、K176、K181、K182、K183、K220、K301路、K927路、BRT-971路公交车到山青院站(路南),下车后东行500米右转(或乘坐公交车到力诺科技园站(路南),下车后西行200米),进入园区直行;或者导航搜索“国家质检中心山东省质检院”自行选择出行方式。

二、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网上报名)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同一页面)。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提供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的承诺,详见附件1。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详见附件1。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考察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详见附件2。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6.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7.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

8.下载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统计表》,详见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上述第2、3、4、7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个人放弃声明

截至2024年12月6日16:30,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务必于2024年12月6日16:30前将《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本人手写签名)(见附件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手写签名并注明仅用于放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面试资格)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lzyb@sdqi.com.cn,同时将原件寄送至以下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000号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党群工作部,邮编250102。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在职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须签订《按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声明》,详见附件5,并在考察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未如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2.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qi.com.cn/)关于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与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等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1758019

附件: 1.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声明

2.按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声明

3.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统计表

4.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声明

5.按时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声明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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