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24年第17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对广元市大强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延续材料进行了审查和现场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同意,详见附件)予以通告。

附件:广元市燃气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广元市燃气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docx.docx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