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镇、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体系,切实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用1名片区纪检监督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片区纪检监督员是在镇党委、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配合镇纪委参与受理举报、处置线索、查办案件的辅助性工作,协助镇纪委对村(社区)有关事项进行“再监督”,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工程项目实施、矛盾纠纷调处、初信初访办理“四个全程参与”,不从事村(社区)具体工作,主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巡访、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职责。
二、招聘名额
择优选用1名。
三、选用条件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原则上新聘用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4.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群众公认、责任心强、尽职尽责;
5.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能维护村(社区)集体和村(居)民合法利益,有一定的沟通协调、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智能手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过纪律或法律处理尚在影响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3.在职的镇村(社区)干部原则上不得报考;
4.其他不适宜担任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3月8日截止,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庆华镇人民政府205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符合选用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张一寸照片、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自行前往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同时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名表(附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选用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选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现场测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组织相关人员统一进行现场测试。测试时间由庆华镇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测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主要测试语言表达、统筹协调、综合分析、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六、考察
庆华镇纪委将采取实地走访调研、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对拟选用人选进行考察。
七、公示
拟选用人员将在庆华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八、选用
(一)聘用
拟选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庆华镇研究确定进行聘用。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合格后,经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重新竞聘时优先聘用。
(二)待遇
具体情况请电话咨询或面谈,购买社保。
九、未尽事宜,由庆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王老师 18908286496
监督电话:0826—4683870
附件:
庆华镇片区纪检监督员报名表1708926710026.xls
华蓥市庆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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