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精神,现就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面向校内各二级单位组织选拔,全职在四川省内工作满4年,持有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社会工作、政法委、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信访、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的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社会工作服务人才:直接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累计满5年,近5年平均每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不少于3个市(州)级及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每年有1个及以上项目被市(州)级及以上单位评估为优秀或曾获省级及以上社会工作相关荣誉。个人曾获市(州)级及以上的社会工作相关荣誉。

(二)高层次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具有连续5年以上社会工作项目管理或团队管理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管理10 个以上社会工作实务项目或累计直接督导不少于40个社会工作案例,在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督导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所带领的团队曾获市(州)级及以上社会工作相关荣誉。个人曾获市(州)级及以上的社会工作相关荣誉。

(三)高层次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从事社会工作实务、教学、研究累计满5年以上,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不少于2项省部级及以上的社会工作教学或研究项目,或在国家级重要刊物发表2篇以上专业社会工作学术论文,或出版2部以上社会工作专著或教材。个人曾获市(州)级及以上的社会工作相关荣誉。

三 、申报时间及程序

符合专业人才选拔培养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当选择一种类别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连同表中所填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提交所在二级单位进行审核推荐。于2024年12月6日18:00前将材料纸质版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scwlrsc@126.com。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69

附件: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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