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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人(详见附件2《阳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工作,服从安排,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团队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没有精神病史;

5.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以及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共5天(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本人现场提交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室,联系电话:0763-7885818。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shan.gov.cn)下载《阳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双面打印(手写签名),一式两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户主与本人页);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学籍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下载,彩色A4纸打印,无学位的可不提供学位验证报告);

6.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个人信用报告(A4纸打印);

8.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报名时可不提供,考察时必须提供);

9.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与报名表同版)。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报考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同类岗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面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内容为应用作文。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笔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席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同分的一齐参加面试),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并公布。

(2)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四)调剂或递补

1.进入体检环节后,招考岗位的招录比例未达到1:1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结合考生个人意愿,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调剂。

2.招聘结束后,一年内若出现辞职或辞退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报考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按照本次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聘用单位认真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每人每年4.2万元(含单位负责缴交社保部分费用)包干,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招聘工作中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变更事宜统一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布。

(二)考生报名表所填写联系方式与地址必须真实,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无效或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过程中不按规定时间回复相关信息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聘用的具体事宜,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788773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阳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阳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4日

附件1:阳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阳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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