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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公安局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兴业县公安队伍建设,兴业县公安局2024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计划招聘辅警56名。具体招聘信息详见《兴业县公安局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均可)。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6日至2006年12月15日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公安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11、曾被兴业县公安局,各县(市)局、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23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2、报名地点:兴业县公安局信访室(公安局大门口)。

(三)报名材料

1、自行在“兴业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兴业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2、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非玉林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3、自行到征信中心出具个人征信报告。

(四)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24日-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五、考试我局将通过“兴业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体能测试、理论考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试标准: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执行(见附件3)。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视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体能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纸质试卷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比例在1:3以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划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比例不足1:3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考生成绩均未达6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1、考生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库人员范围为完成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人员。各岗位入围体检、政审的考生不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前弃权或聘用后辞职的,以及兴业县公安局2024年内其他岗位有辅警辞职、被辞退且所需岗位人员与候录库人员招聘条件相同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候录库有效期为6个月,6个月内出现聘用后辞职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择优补录。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

(一)体检体检依据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政审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兴业县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政治考察工作。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考生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兴业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受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为39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年终奖励金);

(五)享受年休假、年度体检、人身意外险等相关福利待遇。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兴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75-3766619(县纪委驻公安局纪监组)

报名咨询电话:0775-3768057(兴业县公安局政工室)

兴业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兴业县公安局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兴业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1).docx

附件4:笔试复习范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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