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地点
1.此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审核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2.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14:00-12:00
3.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楼B座204(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
4.资格复审递补事宜将以电话形式于2024年12月20日12:00后开始陆续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顺畅。
二、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证明中明确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等。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参照附件3)。
6.应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注明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工资发放原始记录(单位的工资表)、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以上材料均需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7.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
8.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参加审核时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无论是否应聘成功,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
2.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招聘单位。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地址:中国-云南
Copyright 2015 - 2024 云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Copyright © 201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