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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西林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岗位性质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聘用书记员1人;聘用司法警察2人。

(二)岗位性质:编外聘用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西林县常住户口的公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8年12月16日至2006年12月16日),聘用书记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聘用司法警察岗位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鉴于司法警察岗位工作特殊,本次招聘只招收男性,身高要求1.7米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警察类、政法类院校及具有体育特长类毕业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和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8.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西林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各种获奖证书、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及其他招聘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上交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西林县八达镇火亮山路西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七楼702)

联系电话:0776-8680795

(二)资格审查、测试和面试

1.聘用书记员岗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打字速度3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80%以上为合格。计算机速录测试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聘用司法警察岗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俯卧撑

≥26

≥24

体能测试项目三项达标的,视为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000米跑、俯卧撑等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

(三)体检

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及不能提供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由聘用单位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四)考察

1.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1:1的比例进行考察。

2.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严格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西林县人民法院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本次聘用期限2025年1月至2027年4月30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期内,实行一年一考核,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期满后不再续签。

(三)聘用期间管理考核、服务待遇按照《西林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办发〔2024〕4号)执行。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期满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四)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五)休假。编外聘用人员事假、病假、丧假、产假、婚假和探亲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立人员候录库

面试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西林县人民法院编外聘用人员候录库,西林县人民法院可结合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西林县人民法院编外聘用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七、其他说明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给予清退。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附件1:西林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西林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xls

西林县人民法院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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