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办法》及《自主招聘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评,以下人员符合预录取条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833-3351418)、组工人社科(电话0833-3189050)书面反映或面谈。
特此公示!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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