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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5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按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内蒙古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范围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考生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文联机关楼三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6.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3)各1份。

7.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考生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整理,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所有资格复审材料,于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5.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6.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

内蒙古文联人事部

电话:0471-4951044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专业证明.doc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内蒙古文联面试语种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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