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公安局2023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确定韩中涵、廖麟同志为拟聘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3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实名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银峰路3号
邮编:530200
监督电话:0771-4761063
南宁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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