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

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5名高层次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1月25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其他专业能力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以PDF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ynavcrsc@163.com。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月25日。

注:岗位招满后,该岗位自动取消,不再接受报名。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

1.收到报名材料7个工作日内,由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于面试前1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navc.com/)通知公告栏,并保持电话畅通。审核材料与报名材料相同。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现场退还。

六、考核

1.本次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由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不计入面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面试提供参考。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将另行通知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navc.com/)通知公告栏,保持电话畅通。

七、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应聘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了解。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

八、体检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由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孕产妇在孕产期,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网址:http://www.ynavc.com/)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享受我省政策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和学校绩效工资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所列人才条件的,按照《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人才层次后享受相关待遇。

十一、招聘纪律与监督

由纪检处全程监督,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附件4)。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875250,王老师17869409824,金老师18810956276;

(二)监督电话:0871-68875591;

(三)网址:http://www.ynavc.com/。

附件:1.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

3.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

附件1: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docx

附件3: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4: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pdf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12日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
编号招聘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学历学位职称年龄专业其他招聘条件考试类别备注
1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GCC01专业技术岗 (专任教师)4博士研究生博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农学类 (09) 理学类 (07) 医学类 (10)具有高级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面试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按照《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GCC02专业技术岗 (专任教师)1硕士研究生硕士高级职称工学类 (08)具有高级职称。
1.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报名时按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2.专业一栏没有明确层级的,均为具体专业; 3.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供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

来源:http://hrss.yn.gov.cn/html/2024/1/12/58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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