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一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温州市洞头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 | 辅助管理员0301 | 颜超杰 | 男 |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 市场营销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 综合执法协管员0401 | 许莹 | 女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酒店管理 | 大专 |
温州市洞头区水库海塘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 水利协管员0501 | 郭智莹 | 女 |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英语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排水有限公司 | 设施运维管理0702 | 周立新 | 男 |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本科 |
1.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7日起到2024年3月9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9769。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4年3月7日
地址:中国-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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