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安排,现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招聘程序,拟递补聘用吴仁芳、丘海鹏为新丰县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或其他问题,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直接来访向我院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即按程序予以聘用。
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
联系电话:0751-6849205
公示人员简要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吴仁芳 | 男 | 1998.04 | 东莞理工学院 环境工程 |
本科 工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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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海鹏 | 男 | 1996.10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新丰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日
地址:中国-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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