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示 其他通知公示

中共花山区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公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王宏春,男,汉族,1973年2月生,省委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塘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拟任正科级领导干部;

陈新伟,男,汉族,1988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湖东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拟任区属街道办事处主任。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来访者请与区委组织部联系。

公示监督电话:12380

特此公告。

中共花山区委组织部

2024年4月6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