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现公开招聘4名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或持有就业困难认定证明的人。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会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基础。

4.年龄在35岁以下。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具体报名工作由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起至2024年4月9日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清镇市行政中心A区212办公室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学历证明、个人简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认定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

三、录用程序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需到其岗位试用不少于3日。如无法适应工作岗位,录用人员根据成绩排名向后顺延。确定录用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入职体检报告。

四、工作时限及福利待遇

1.公益性岗位上岗期限不超过3年。

2.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咨询电话:17585790090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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