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适应经开区建设需要,同时进一步发挥专业人才作用,营造重视人才、关爱人才、成就人才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60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考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考工作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区雇招办”)。
二、招考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四)按照发布招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雇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考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考雇员60名,详见《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雇用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雇用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8.符合雇用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9.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考《岗位信息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考《岗位信息表》上的一级学科)。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信息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信息表》专业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须如实填报。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10.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至2024年4月17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7.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考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雇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雇用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4日--2024年4月16日
09:00--12:0013:00--17:00
3.报名地点: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处(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七号路旁亿丰国际3#2号楼)。
4.报名提供材料:
①《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2份。
②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证件照4张。
③经本人签字的《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诚信报考承诺书》)。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岗位信息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报名信息表》、相关承诺书等内容,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考生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3)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应具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考公告》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在招考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雇用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雇用资格。
(4)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信息应填尽填,并保证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等原因,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信息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专业审核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报考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
(6)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考公告》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考环节(报名至雇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时同时开展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书面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需修改的(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到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区雇招办修改。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报名期间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初审及缴费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招考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布。岗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雇招办审核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若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区雇招办同意予以退费。
6.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领取地点将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另行通知,届时请及时查看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全过程,在公开招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雇用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
上午0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适时关注。
4.笔试成绩公告结束后,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区雇招办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确定。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区雇招办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区雇招办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①《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1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④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前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⑦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报考11、12岗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驾驶证D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资格复审时暂未持有驾驶证D证的,可以参加此次雇员招考,通过雇员招考的可以先上岗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再参加驾驶证考试并取得驾驶证D证。对于上述“先上岗后考证”的人员,截止雇用试用期满转正前仍未取得驾驶证D证的,取消雇用资格。
⑨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其面试人员名单由区雇招办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
本次招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环节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 +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考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七、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雇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区雇招办统一组织。考察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考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及雇用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雇用人员,区雇招办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雇用的,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雇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雇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雇用。
相关手续完成后雇用人员须按通知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雇用资格。
雇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雇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考的人员需签订服务承诺书,承诺在我区服务不少于3年。
雇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标准执行。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考公告》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对本次公开招考未能雇用到人员的岗位,区雇招办可结合实际重新发布公告,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面试,进入后续环节。具体安排以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的招考信息和公告。如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的,后果自负。对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区雇招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招考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区雇招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招考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3416900
报名咨询时间:报名期间8:30至12:00,14:30至17:30。监 督 电 话:0851-33416706
附件:附件1: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xls(用A4纸下载打印报名表,本人拿到资格审查现场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附件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地址:中国-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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