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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2024年水利部旱区生态水文与水安全重点实验室(筹)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宗旨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宗旨在于推动旱区生态水文与水安全领域的广泛合作和学术交流,吸引实验室以外的力量面向新时期国家旱区治水实践的重大科技需求,面向科技前沿,共同推动基础研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开放基金主要鼓励申请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服务国家水利高质量发展,立足旱区,紧紧围绕生态水文主要涉及的水文循环与生态环境互馈机理、地下水与地表水转化机制、河湖复苏、水土保持建设的水文效应,以及水安全主要涉及的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水量保障、灾害管理等问题,以旱区地下水与地表水协同利用机制与伴生影响为主线,开展旱区生态水文互馈与智慧监测、旱区地下水演化与可持续利用、旱区生态水量保障与河湖复苏、旱区水土流失与链式灾害防治四个方向的理论技术创新与交叉融合探索,以期为旱区水安全与生态安全保障提供科学基础和技术支撑。

二、本年度资助主要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1 旱区生态-水文互馈机制与智慧监测

聚焦科学路径:揭示旱区不同类型区水-土-气-生条件的独特性、多样性和动态变化,建立旱区智慧监测网络与时空动态预测模型;阐明不同类型区水-土-气-生互馈作用下的水文循环演化与生态退化机理,诠释水-土-气-生互馈作用驱动旱区水资源迁移转化与伴生生态环境变化的动力学机制,为旱区的水资源集约、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理论基础。

研究方向2 旱区地下水演化与可持续利用

聚焦科学路径:探索旱区地下水文过程及其内在规律,明确包气带水汽热运移和多界面动力学过程;揭示旱区地下水循环演化模式、循环强度、更新速率及效应,阐明不同类型区地下水演化的空间异质性和水文联系;揭示旱区地表、地下水文补排过程及其时空变异规律,诠释气候变化、下垫面改变以及人类涉水活动对旱区地表、地下水文耦合过程的影响机制;揭示旱区地下水与地表水体演化过程中的互馈响应机制,阐明大气水、地表水、土壤水、地下水协同演化的交互路径;建立旱区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原则与调控模式,探明地下水资源动态变化与其他水资源赋存体演变的互补性与协同、集约利用模式,形成面向地下水保护的旱区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技术方法与理论体系,为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安全保障。

研究方向3 旱区生态水量保障与河湖复苏

聚焦科学路径:揭示旱区河湖生态系统演化机制,明确旱区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的生态定义和科学内涵;阐明水-土-气-生耦合框架下旱区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的演化过程与地下水运动的关系,明确其功能阈值,提出不同类型河湖系统的生态流量(水位)核算方法;厘清河湖复苏的动力学机制,揭示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变化对河湖连通性、水面面积以及生态系统间的扰动机制,形成新时期旱区河湖复苏的调控理论与技术体系,为旱区河湖及滨河(湖)生态系统安全和水安全保障提供全面支撑。

研究方向4 旱区水土流失与链式灾害防治

聚焦科学路径:探索旱区水土流失灾害的孕灾过程与作用规律,揭示事件“量变—质变—灾变”的演化机理及其与地下水运动之间的关系,从而阐明旱区水土流失过程对水-土-气-生与人类营力耦合影响的响应机制;针对西北旱区不同类型区变绿的差异化效应,识别嬗变过程中不同类型区水土保持措施和植被覆被变化对旱区四水转化和水碳过程的影响,厘清“中国绿”对旱区水-土-气-生耦合系统的扰动机制及诱灾、控灾效应;落脚旱区资源开采、水能开发、城镇发展、土地整治等重大人类工程活动,探索其在嬗变条件下与旱区水土演化的互馈机制,构建孪生智慧平台,实现对重大工程活动影响的“四预”支撑。

三、评审原则及要求

1.实验室收到申请书后,将聘请国内同行专家评审,最后召开有关会议后批准立项。

2.申请项目研究内容必须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择优录取。

3.项目研究过程中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等必须署名实验室,实验室中英文名称如下:

中文:水利部旱区生态水文与水安全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Eco-hydrology and Water Security in Arid and Semi-arid Regions of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Chang’an University, Xi’an 710054, P. R. China

4.项目经费编写合理,符合相关要求。

5.申请者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固定依托单位的研究人员(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除外),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不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申请人须由两名本专业领域内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申请注意事项

1.《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附后,根据本指南要求填写申请书,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申请书要求纸质版一式四份,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育才路长安大学水利部旱区生态水文与水安全重点实验室(筹)巩兴晖(电话:18066921510)收(邮编:710054),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ongxinghui@chd.edu.cn。纸质版与电子版完全一致,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3.2024年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2024年1月25日(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准)。

4.申请条件:以校外申请和联合申请为主。

5.课题获得资助后,鼓励课题负责人来实验室进行访问研究。

6.2024年度资助强度每个项目不超过3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为24个月。项目开始时间以实验室通知为准。

五、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时需完成项目报告1份,发表SCI收录论文或EI源刊论文2篇。注:本实验室署名,不包含会议论文收录(含检索)以及不属于本学科方面的学术刊物。

(1)验收标准指导意见

重点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在结题验收时项目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以所在重点科研平台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发表1篇B区及以上论文或2篇C、D区英文论文(其中期刊分区以《长安大学学术期刊目录(试行)》为依据);

②论文检索必须是研究论文或综述,简讯类文章不纳入统计;

③对发表在增刊、专刊(副刊)上的文章,不计为相应的论文成果(D区以上英文论文收录专刊不受此限制)。

(2)成果署名要求

1.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归重点实验室和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并共同署名。

2.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发表论文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种:

①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长安大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②论文第一通讯作者为项目负责人,且其第一署名单位为长安大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③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时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为论文第一通讯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长安大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3.属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奖励、产品等成果,必须在研究成果中注明“……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如“水利部旱区生态水文与水安全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202400001)。

附件:2024年水利部旱区生态水文与水安全重点实验室(筹)开放基金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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