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参加体检考生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现将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第一批)公告如下: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参加体检考生名单

详见附件《考生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参加体检考生名单》。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确认。体检定于5月进行,将由具体用人单位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进行体检确认。考生应在2024年4月29日前确认是否参加体检,并手写签名向具体用人单位邮箱反馈《确认体检承诺书》或《放弃体检声明》,逾期未确认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集合地点由具体用人单位通知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具体用人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人员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饮,须空腹;

4.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附件1考生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参加体检考生名单.doc

附件2 确认体检承诺书.docx

附件3 放弃体检声明.doc

四川省气象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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